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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万贯虽然不是小数,但与能跟皇帝合伙相比,那就是微不足道的小钱了,要知道当初他们沈家当初可是出了数百万两银子给朱元璋修城墙的。
“这两天我起草一份商会的规章,到时候我们一起商讨一下。”
李伟打算起草一個公司章程,把明黄商会按照正规公司那样运作起来。
“好的好的,全凭李大人做主。”
沈经赶紧答应道。
李伟自嘲的笑了笑,他哪能做的了主啊,最终还是得看朱元璋的意思。
又跟沈经商量了一下细节,沈经虽然对他的一些想法感到新奇,但也没多说什么。
商定基本的框架,李伟将沈经送出门。
正要转身回去,突然一个小姑娘从墙角冒了出来喊住了他。
“李大人留步。”
“你是?”
李伟看着这个小姑娘,觉得有点面熟。
小姑娘委屈巴巴的,一边抹眼泪一边说道:“我是燕王府的丫环,王爷命我今后就留在李大人身边伺候。”
李伟恍然想了起来,这是那个跟自己买过香皂的小丫环,得,朱棣还真给送过来了。
“行了你回去吧,告诉王爷心意我领了。”
“求大人收下我吧,王爷下了令将我赶出了王府,要我今后一定要伺候好老爷,如果老爷不收留,我今后就无家可归了,呜呜呜呜……”
小丫环其实是不想来的,当王府的丫环不但待遇好,出去也更风光,就像上次买肥皂时都没人敢跟她抢。
然而朱棣铁了心,非要将她送给李伟,她去求徐妙云说情都没用,无奈只能老老实实的过来了。
李伟挠了挠头,无奈叹了口气道:“哎,那好吧,你进来吧。”
进入后院,将这小丫环交给了小青,李伟才回了自己房间。
回到房间李伟就开始起草商会的制度,先确定董事会制度。
按理说董事会的董事是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现在的股东只有三人,就是朱元璋的皇店,沈经和自己,朱元璋占七成,沈经一成,李伟自己两成,按这么来说的话,董事人选还是完全由朱元璋说了算的,就很烦!
李伟先提名了三人,他和沈经两人,然后朱元璋的话可以再派个太监来,再给自己来个执行董事加一票否决权,稳稳的!
把董事会定好,再往下就是管理层了,自己当仁不让的挂上执行董事兼会长的名号,沈经副会长,给朱元璋的人来个监事权就行了,最好他啥事也不管。
然后下面的各个职位就按需要由自己来分配了。
什么人事,财务,市场,行政,包括往后去外地展的子公司的职权分配,李伟全都列上了。
虽然现在明黄商会的人很少,基本用不到,但是制度还是要早早的确定下来,以后展壮大了直接套用就行了。
将所有的制度草拟完,李伟又仔细的检查了一遍,才将其认真的抄写成奏书,上呈给朱元璋看。
次日,朱元璋一下朝,李伟就将这个商会管理制度的奏书交给了他。
朱元璋看着这个奏书,脸色越来越凝重,这是一套组织严密的管理制度,各个部门分工明确,职责清晰,他没想到这个狗东西还有这本事。
更重要的是,他敏感的在这上面感觉到了一种全新的制度结构,跟他的集权统治恰恰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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