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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赵夫人的对策(第1页)

孟夏炎热,李果拿着席子到屋顶上睡,头顶满天星,凉风吹拂耳际发,再舒坦不过。

而最美好的,再比不过,一颗井水浸的冰西瓜。

白日,在海港帮一位瓜贩拾取滚落一地的西瓜,瓜贩感激,赠给李果一个大西瓜,李果抱回家,浸泡在井水里。

等到夜晚,他切开西瓜,分给娘和果妹,自己捧着剩余的半个上屋顶。

此地人吃西瓜,会往瓜肉上撒盐水,是为吃起来味道更甜。

至于为何西瓜上撒盐水就更好吃,也没人懂,但上至大人,下至小孩儿都晓得这么个方式。

李果将西瓜切块,撒好盐水,端在盘里,他溜到赵启谟窗外学喵叫。

赵启谟的书童清风端着水盆进屋,嫌弃说:“哪来的野猫,这几夜直叫唤。

也是怪事,又不是春日。”

清风年长赵启谟一岁,赵夫人亲自挑选的书童,听话,懂事,懂规矩。

赵启谟在书案前书写,若无其事说:“想来是邻人家养的猫,到桓墙上乘凉,正呼朋引伴。”

清风拧起湿巾,递给赵启谟擦手,他服侍在赵启谟身侧,目光不时移往窗外,他总觉得那声响,像在窗下。

“该不是那个果贼儿来捣乱,白日见他在衙外街和人打架,也难怪没爹,才会如此撒泼粗野。”

这猫叫声如此响亮欢脱,总觉得不大对。

清风家人在静公宅帮佣,他是破落户的小儿子,读过两年私塾,听闻赵提举要找个书童,伺候小官人,这才过来。

虽然是仆人,但当的是赵提举公子的书童,清风还是有些得意的。

他识字,且是大户人家书童,自然对于像李果这样的粗野孩子,有优越感。

白日,赵启谟放学归来,清风捧着文房用具跟随在身边,路过衙外街时,正见李果和衙外街的孩子打架。

清风来静公宅不过数日,就已知道果贼儿,还知道他有时会上桓墙捣乱,还知道他没爹,可见仆人间喜欢嚼人舌头。

赵启谟擦拭双手,将湿巾递给清风,冷冷说:“我最不喜听人闲言闲语,往后这类事,别在我耳边说。”

清风接过湿巾,低头说:“是,再不敢犯。”

他虽聪明,毕竟年纪轻,没有城府,哪里会想到,自家公子和隔壁那果贼儿有交情。

自从有书童,赵启谟放学路上遇到李果,是全然不搭理的。

今夜李果在窗外学猫叫,他本也没打算回应。

李果在窗外,听到屋内的对话,知道赵启谟寝室里有其他人,可他没打算离去,因为一般赵启谟会想法子将人支走。

偏偏今晚,赵启谟并不想和李果见面,一会赵夫人还要过来问文章,不谨慎也不行。

李果学猫叫简直惟妙惟肖,他最开始学的是老公猫的声音,在窗外等上许久,为提示赵启谟他还在,他又学奶猫的声音,奶声奶气,喵喵数声。

“清风,你下楼去找朴婆子拿只鸡毛掸子,好把那猫赶走,扰我读书。”

赵启谟放下书卷,颦眉,他有对好看的剑眉,眉下是双清明如星的眼睛,年纪不大,已能隐隐看出日后俊美出众的模样。

清风领命退下,心想着这个时候,朴婆子大概在厨房倒些剩菜剩饭。

清风掩门离去,李果立即起身,趴在窗棂上,一手端着盘子。

“启谟,吃西瓜。”

李果喜眉笑眼,他很少拿东西给赵启谟吃,他能拿出手的食物也不多,何况以吃的而言,没有哪样赵启谟会稀罕。

搁下书,赵启谟轻轻叹息,朝李果走去。

“你哪来的西瓜?”

“今日帮位卖瓜搬西瓜,他感激我,就赠我一个。”

李果拿起一块,塞给赵启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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