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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得非所愿
“这老头真踏马是个酒鬼。”
结束了今天的练字,方重勇满意的看了看自己的“作品”
,心中略有些得意,忍不住抱怨了一句。
在他看来,书法在这个安史之乱已经进入倒计时的年代里,专门去练并没有什么卵用。
跟浪费时间不过一线之隔。
只是,人是社会的动物,并不能随心所欲想怎样就怎样。
既然郑叔清送了他一份人际关系“大礼”
,那他就有义务要把该演的戏演好。
“江皋闻曙钟,轻枻理还舼。
海潮夜约约,川露晨溶溶。
始见沙上鸟,犹埋云外峰。
故乡杳无际,明发怀朋从。”
方重勇临摹的字帖,是贺知章早年的一首诗,创作于年轻时离别故乡永兴县,去京城长安赶考之时。
不知道贺知章留这首诗给方重勇临摹,是希望他未来走上科举之路呢,还是单纯讲述自己当初的心情。
方重勇将一个多月前写的第一篇,和今日写的这篇对比,发现两幅临摹的字帖,完全不像一个人写的。
从当初呆板无神,到现在起码看上去有模有样了。
贺知章是个酒鬼加懒汉,偶尔还是会指点一下方重勇的书法。
仅凭这点,就对得起那八十匹唐锦的酬劳了。
“功夫终究是没白。”
方重勇忍不住叹了口气。
他这个人,最怕浪费时间,有时候却又不得不“浪费”
时间,做一些自己认为没必要的事情,然后又陷入纠结之中。
一方面,方重勇觉得写好书法算是装点好自己的门面,用处不小。
另外一方面,他又觉得大唐崩溃的趋势,似乎一点都没发生本质变化。
练字对于他来说,只是在做无用功而已。
方重勇将字帖摆在桌案上放好,压在镇纸上,跟贺知章家的下仆告别,离开了宣平坊。
不得不说,经过这段时间的锻炼,他的书法突飞猛进。
当然了,方重勇对贺知章的要求也非常纯粹。
别的什么都没有,就是借一个名头。
书法的进步,算是意外之喜了。
方重勇是非常实在甚至是庸俗的人,从来不觉得自己有什么特别之处。
九岁孩童,貌似也没看出将来会很帅的样子,反而皮肤有点粗糙,有点武夫的底子。
他也不觉得自己“虎躯一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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