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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韶光觑着眼拿着镊子,蹲在店后小夹道水缸旁,找猪头上的毛。
在本朝,猪肉本来就不够高端大气上档次,猪头下货之类,更是鄙贱之物,但沈韶光就爱这鄙贱之物。
小时候,家附近有一家熏肉铺子,卖各种猪下货、香肠、熏鸡,偶尔也卖卤牛肉。
沈韶光打小儿爱吃肉,家里大人给点零花钱,除了买些女孩子喜欢的小零碎儿,夏天就进贡给了冷饮店,天凉了就都花在这家肉食铺子里。
沈韶光不爱卤牛肉,总觉得不够细腻,有点干吧塞牙,也不够香;熏鸡都整个卖,小孩儿那点零花钱买不起,于是就剩下了买猪头肉和香肠了。
其中,沈韶光又最爱猪头肉。
这家店的猪头肉先卤后熏,没那么腻,带着点奇怪的焦香味儿。
放学路上,沈韶光先买个火烧拿着——要刚出炉的,撕开还冒着热气的,然后到铺子买一小块猪头肉,让店主把肉片成薄片儿塞在火烧里,就这么双手捧着,张开大嘴叉子开咬。
一边吃一边跟小伙伴们满大街瞎跑,或者找地方跳皮筋儿,丢沙包儿,临到天黑才回家,被爹妈唠叨,匆匆忙忙吃饭写作业洗漱……
等后来沈韶光毕业,混起了美食圈,吃过多少南北名厨佳作,却还惦记那个店的猪肉头,每次回老家都会光顾,甚至还曾动念给店主老阿姨的熟食店写篇小文宣传宣传,也想知道,她是用什么熏法,硬是与别家不同。
一直拖拉着,直到有一次去,发现那家店和隔壁的杂货店打通,变成了一个挺大的房屋中介所,那个老阿姨据说跟在海外定居的儿子走了。
关于那肉到底是怎么熏的,彻底成了悬案。
沈韶光看着瓦蓝瓦蓝天空上丝丝缕缕的白云,幽幽地叹一口气,低下头接着收拾猪头。
虽然不会熏,但沈韶光做卤肉的本事不错,大致红烧的路数,浓酱重料,卤够时候,味道错不了——只是收拾起来麻烦。
沈韶光特意给肉铺子多加钱,让人上心点多给刮一遍猪毛,便是这样也不放心,还得回来自己再检查一遍。
若是吃着吃着,让客人发现几根猪毛……这就恶心了。
却不想,饶是这么小心,还是出了事。
太阳还高,刚开始敲暮鼓的时候,进来两位面生的客人,一着蓝茧绸衫,一着褐色布衫,都高鼻深目,头发卷曲,是两个胡人。
这长安城胡人多,沈韶光混不在意,笑着招呼一声,便请他们随便坐了。
两人点了招牌的玛瑙肉、狮子头、卤猪头肉、猪脚,都是大荤的肉菜,又招呼让大碗上酒。
开饭馆子的不怕大肚汉,沈韶光快手快脚地准备了,让阿圆拿托盘送过去。
店里客人越来越多,很快就坐满了,有吃完了走的,又有新来的,有人在这里喝酒,有人单来买玉尖面或者肉食,热闹得很。
突然听到里面吵嚷起来。
沈韶光放下手底下的活儿,走过去查看。
却是那两个招呼大碗上酒的胡人,指着菜盘子道,“肉里有毛发!
你们这里不干净!”
虽然一向自认为干净,做饭时都戴围裙套袖,头上蒙布巾,阿圆也是一般打扮,但万一呢?沈韶光上前赔笑道:“客人莫要着急,不知那脏东西在哪里?”
蓝衫胡人乜斜着眼看沈韶光,掀起一边嘴角儿笑一下,用手指着放玛瑙肉的盘子:“便是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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