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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乱七八糟的……”
文侪抱着臂,“从头说。”
“这血书给撕得七零八碎的,拼起来,是【阿毛】故事的后续。”
戚檐将地上白纸拢到一起,“【阿毛】和那自称‘弟弟’的【男人】私奔后,被那【男人】当狗养在出租屋里……”
他指着其中一张——
【阿毛脑子笨,但他渐渐意识到了自己的名字】
【他叫“来福”
,他是个畜生】
字红艳艳的,像是要吃人。
事实上那就是用血写的字,血腥味极重,都不用凑近嗅。
文侪目不转睛地盯着那血书,从【阿毛很怕弟弟,怕他生气,也怕自己的肚子也像老万一样被剖开】看到【阿毛开始像来福那样吠叫,弟弟因此总是哭,像是真的怕他变成来福】。
视线忽然被戚檐伸来的四张血书截了去,戚檐说:“直接看重点。”
【弟弟抛弃了阿毛,阿毛只能去流浪】
【阿毛从垃圾堆里捡出来一只差点饿死的瘦狗,他发现那是[来福]】
【可阿毛也没东西吃,来福吃的,就是阿毛吃的】
【阿毛抱着[来福],每天都到弟弟的楼下,希望有一天弟弟会原谅他。
但其实他也不确定自己是否真的犯了错】
【阿毛后来也没死,[来福]会救他,[来福]一直救他】
这几张血书都用黑笔将“来福”
框了起来,而在最后一张,来福的名字引出了一条长箭头指向批注【文侪】。
“……‘我’就是【来福】?”
文侪将指尖戳在最后一行的【救】字上,“故事里,【来福】拯救了【阿毛】,而我的原主是王虔的救命恩人,那么【阿毛】应该就等同于王虔了。”
“嗯,而【男人】指的便该是对没有血缘关系的‘哥哥’暗生情愫的老二。”
戚檐将前几张往上叠,“综合秦老板的故事来看,【来福】比【男人】要更早认识【阿毛】,这说明你的原主甚至要比老二更早出现。
那程度的话,怎么说都至少是竹马了吧?”
“竹马么,荀北不也是王虔的竹马么……要么他们三个是一起长大的,要么……”
文侪看向戚檐,戚檐也恰好看向他。
“要么你和荀北就是同一个人。”
戚檐接了他的话,“既是挚友也是救命恩人,确实说得过去。
当初你和荀北不也都看不见小白么?这大概算一个共性。”
“除此以外,那【男人】的问题不是一般的大……”
文侪掰着手指算,“第一,在故事里以‘同性恋’名义拐走【阿毛】;第二,把【阿毛】当狗锁在家里;第三,抛弃【阿毛】,让他出去流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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