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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她与程景的目光深深融在一起。
三年的时间,不过是人生中一抹蚊子血。
但是于她,却是朱砂痣。
即便装作高高在上,用那傲骨撑着场面,见到程景的霎时,她无可否认的心悸。
那并非凡人可控制。
若是可以控制,则与神无异。
“秀秀,我没有那么坏。”
程景说。
涂秀秀身体撞来时,她条件反射将人接住,手就半抵半握地落在涂秀秀腰上,一只稍稍在上方的肋骨处。
消瘦,却不骨感。
程景缓缓说:“我是很混账,却没有这么想过。
过去,我对你有所亏欠,但从没觉得你的感情廉价,你也别这么看自己。”
这是实话。
当然,以前也没有想过她们会产生更多的感情。
这两次见面,她也在思考这些事。
人非草木枯骨,她总以为自己的感情全部都在橙橙,和程家。
因此没想过更多。
这些日子,反而有一种彻骨的清醒状态。
将自己孤独的置身于深海后,那种恍然的,觉悟一般的情感。
很微弱,很特别,见所未见。
所以涂秀秀的情感,于她来说,是珍贵的。
感触复杂。
每次想起,或者见到涂秀秀,思考便加深几分。
“我说这话也许你还会觉得混账,但我不能否认一点,我对你确确实实有别的念头,譬如现在……”
程景声色平静,眼神却认真的像是一种逼视。
那是商场上锻就的强势气场。
诚实,又令人震撼。
涂秀秀的心脏狠狠一跳,倏然觉得腰上热起来。
“我也不能否认另一点,你在我心里到底与旁人不同。”
因此见不得涂秀秀受人掣肘,受人欺负。
因此不能不管。
她向来想什么便做什么,有什么念头便冲着什么念头去。
思考好了,目标明确就行。
给涂秀秀撑腰也是如此。
她潜意识将涂秀秀划在她的人里,谁欺负,谁该死——内心本质的念头。
没有缘由,至少当时是这样。
但是现在,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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