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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处加起来,一天百十块的收入吧。
日子也能过。
剩下的这点活儿,金素英自己都干了,罗成就是每天往饭店送一趟货,白天就是洗白菜切白菜,洗萝卜切萝卜,做咸菜。
每天也就是五十颗白菜,二十个萝卜的量,最多两个小时就干完。
雪雁只管每天咸菜下缸的时候放料,调味。
其它什么都用不着她。
她就每天送小风上下学。
然后在家里带孩子。
一天两次的给小言用热毛巾敷冻伤的手脚耳朵和脸。
敷的时候,又疼又痒的,孩子难受,她就把孩子抱怀里讲故事。
小雪快十四个月,会一个字两个字的说话了,也爱听故事。
加上晓丽,三个孩子,围在身边儿听故事。
那就讲呗。
雪雁也怕自己记得不全,把童话讲成□□,还特意到新华书店买了故事书回来讲。
也不只讲童话故事,把孩子培养得太天真的,也不好。
她也讲历史故事,自己看完了,再总结出来,用简单明了的句子讲给孩子们。
听不听得明白,也无所谓,熏着呗。
小言这孩子,可能真不是读书的料子,别管什么故事,一听就睡觉。
就是他最喜欢的跟着李家老爷子听广播里的评书,什么薛刚反唐,瓦岗英雄的,让雪雁一讲,他也能睡着。
过了年也三周岁,要送幼儿园了,雪雁就想着,好歹提前学点儿,到时候上课他也能省点力。
偏偏拿起书本就点头儿,恨不能马上睡过去。
就一个123,教了半个月,人家愣是只会写1,2和3那写的,就他自己认识。
小雪跟小丽在边儿上看热闹,都会写了。
三周岁的干不过一周岁的,让哪说理去吧。
倒是很有几分吃货本色。
他刚回来,雪雁又正好在家没事儿,那可不就见天儿换着花样儿的给他做吃的嘛。
好嘛,没出俩礼拜,人家会点菜了。
哪怕只做过一次的菜,都能准确的说出菜名,甚至雪雁做饭的时候,他爱在边儿上看,过后就能说出来做法儿。
这个脑子,你能说他不聪明吗?小小年纪,老奔着锅铲使劲,总想上手,也是挺愁人的。
离婚之后,雪雁跟罗家是按娘家论的,孩子们都管罗成叫舅舅,管金素英叫舅妈。
每天金素英做吃食的时候,为了混上个茶叶蛋吃,小言那好话儿说的,都不带重样儿的。
就算是金素英不等他说,就直接给拿一个吃,他也不走,那彩虹屁也能保质保量的送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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